申办因私出国护照须知

服务指南加入时间:2010-03-10系统管理员点击:1546

申办因私出国护照所需材料
1、申请对象:
我市常住户口居民;
2、受理机关:
由本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提交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户籍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相片要求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相片标准》);
(3)提交内容填写完整、字迹端正的出国申请表;
(4)如已持有因私护照需上交(不论是在何地办理也不论是否过期,如尚未过期按护照换、补发办理);
(5)办理过因公出国护照的,须提交市外办出具的因公护照已收回的证明;
(6)国家工作人员须出具人事管理部门意见;
(7)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护照补发(换发)所需材料
1、申请对象:
我市常住户口居民。
2、受理机关:
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3、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相片要求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相片标准》);
(3)提交内容填写完整、字迹端正的护照补发(换发)申请表;
(4)护照遗失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报失证明(护照在国外遗失,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旅行证);
(5)护照遗失作废的登报声明(地市级以上报纸)。
(6)换发护照须提交本人原护照;
(7)国家工作人员须出具人事管理部门意见。
4、几点说明:
(1)护照遗失的,自向公安出入境部门申请之日起3个月后,方予补发;
(2)护照被涂改、损坏的,自申请之日起3个月后,方予换发。
办理护照延期所需材料
1、申请对象:
我市常住户口居民。
2、受理机关:
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3、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本人护照。
(3)提交内容填写完整、字迹端正的护照延期申请表。
4、几点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为5年,可以延期2次,每次5年,自2000年12月6日启用97版护照后,之前申领的旧版护照不延期,一律换发97版护照。
(2)持照人在护照期满前6个月之内可申请延期。
(3)护照有效期逾期的,不办理延期申请,按首次申请的手续重新申请,申请时一并上交逾期的护照。
(4)在国外,护照延期应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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