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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学院关于进一步开展节水节电节能工作的意见

浙万院〔 2005 〕 79 号

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5 〕 21 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节能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师生的资源忧患意识、节能意识和环境意识, 充分认识节约用电、用水对缓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瓶颈制约、保障社会经济和文教事业的发展以及广大师生生活需要所起的重要作用,真正做到“节约能源,人人有责”。 现就全校开展节电节水节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宣传节能活动主题,即“全民动员,共建节能性社会”。切实增强“节能降耗,节约水电”的责任感,认真做好节电节水节能工作。

二、宣传国家 关于 节能 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逐步 将节水、节电新技术和新经验推广运用到实践中。办公室和教学场所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逐步淘汰白炽灯。

三、进一步加强校内用水、用电的管理与巡查,褒奖节约水电的行为,曝光那些浪费水电的现象。

四、 在日常工作中应有效使用能源,根据办公情况,尽量减少开启和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对停用 1 小时以上的办公设备,要关闭设备电源,使用时再重新开机 ,减少待机消耗。自觉做到下班时关掉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电灯、电风扇和各类充电器等有关电源。提倡每天少开 1 小时空调。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禁止使用大功率油汀、红外线取暖器等取暖用具。

五、办公室、图书馆、教室、实验室、室内运动场所等,在阳光充足的晴好天气,要充分利用自然光,尽可能不开室内灯。

六、日常用水后,应及时关闭水龙头,发现漏水、开关损坏应及时报修,严禁用纯净水洗涤物品。

七、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及时调整校区内路灯、走廊灯的开启和关闭时间,非大型活动不得开启校内喷水池灯及外墙、地面装饰灯。

八、全校教职工要在提高自身节俭意识的同时,加强对学生节水节电、节约能源的教育,养成良好的勤俭节约的习惯。同时注意调整晚间自习教室的集中使用, 学生自修课完毕后,要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 。

九、 空调的使用应根据季节、天气变化,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冬季室内气温 5 ℃ 以下可以开启暖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 20 ℃ 。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 26 ℃ 。

十 、为节约用水,学校绿化用水应尽量利用雨水和符合水质要求的再生水。一般情况不使用自来水浇灌,禁止使用高压清洁水冲洗车辆和地面。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抓好 节水节电、节约能源这一工作,按照本意见要求 督促实施, 有效使用能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把节能工作纳入长效管理,为创建节约型学校作贡献。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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