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为什么要了解防火知识?

安全知识加入时间:2010-03-10系统管理员点击:1593

    火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一种自然力,可以说,没有火的使用,就没有人类的进化和发展,也没有今天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当然,火和其它物质一样,也具有二重性,它给人类带来了文明和幸福,促进了人类物质文明的不断发展。但是,火也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火一旦失去控制,超出有效范围内的燃烧,就会烧掉人类经过辛勤劳动创造的物质财富,甚至夺去人们的生命和健康,造成难以挽回和弥补的损失。这种超出有效范围的燃烧称火灾。据统计,火灾是威胁人类安全的重要灾害,党和国家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每年投入数十亿元用于防火工作。尽管如此,我国每年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数量仍然很大,经济损失相当严重。大兴安岭森林火灾、深圳清河仓库火灾、北京东炼火灾、克拉玛依火灾等都震动了全国,损失十分惊人。

       大学校园里,火灾也是威胁我们安全的重要因素。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大学里火灾比盗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高出十几倍。建国以来,在我国1000余所全日制高校中,从未发生过火灾的寥寥无几。有的学校整座教学楼、试验楼、大会堂被烧毁,损失了许多珍贵的标本与图书,严重影响了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烧死同学的事例也曾发生。某医学院十名学生在济南市某医院实习,1998年1月22日凌晨2时,因用电炉不慎起火,烧死5人,烧伤5人。至于在同学们的宿舍里所发生的小型火灾,则每年可达数干起之多,烧毁同学们的衣物、图书,烧伤同学们身体的事例,屡见不鲜。

       1999年2月15日,正值除夕夜。某高校男生宿舍内几个未回家探亲的同学违反学校规定,擅自在宿舍内用液化气做饭。当春节联欢晚会开始时,他们都跑到对门房间看电视,未关闭灶具阀门。结果.因时间过长,饭烧糊了,胶管也烧断了,火将灶具和床边的书籍引燃,幸亏楼内的其他同学嗅到气味,起来将火扑灭,但仍造成直接损失500余元。肇事学生受到学校的记过处分,后悔不已。

    1999年4月30日晚,某高校女生宿舍统一熄灯后,一女生在床上点蜡烛看书。深夜零点左右,该女生外出方便时,在楼道碰到熟人就闲聊起来。结果,蜡烛引燃床上物品,造成重大火灾。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少数大学生思想上没有防火安全这根弦,严重忽视学校的防火安全制度,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火灾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大火无情,法亦无情,他们应当受到法纪的处分。
   

江泽民总书记讲过;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责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生存发展的。同样如此.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

    青年,尤其是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国家、人民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保护他人和自身的安全,已成为当代大学生的神圣权利和义务。了解、学习和掌握防火知识,协助学校做好防火工作,减少和杜绝火灾的发生,保障安全,是实现上述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方面。如果火灾不断,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又怎能完成大学期间的学习任务,继而担当起重任呢?因而,学习、掌握一些防火、灭火的基本道理和常识,对于维护国家、学校和同学们个人的安全,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