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内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校师生员工凭工作证、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刷卡进校。凡来校的临时工(包括施工人员、送货人员等)、进修生一律凭保卫部制发的“临时出入证”进校。
二、商铺从业人员及其他在校内工作人员凭校园一卡通刷卡或凭保卫部制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学校。
三、因公来访人员,应主动出示有关介绍信、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后进校。对其他来访人员,凭有效证件到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后进校,其他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四、凡在校内场地举行文体活动、召开会议、考试等活动有涉及校外人员进校,校内相关部门应事先与保卫部联系,经保卫部同意后,凭相关证件、证明入校。
五、机动车出入校门应减速缓行,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凭保卫部发放的校内车辆通行证放行,校外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进校须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六、对校内物资外出要凭有关单位、部门开具的出校单据证明,并严格检查,做到不漏查、私放,要认真核对《物品出门单》,并保存、备查;
七、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按照相关规定,持记者证,由学校宣传部接洽,入校采访。
八、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进校设摊、叫卖。
九、凡进出校门的人员,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的管理,不得干扰门卫履行职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门卫有权予以教育、制止直至送保卫部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浙江万里学院门卫制度同时废止。
浙江万里学院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