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指南

1、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的可以凭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保卫部或直接到文华派出所办理,到文华派出所办理的需要把留底资料交保卫部办公室(行政楼115)。
2、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后办理申报手续的,所需以下资料:
A、申请常住户口审批表(首页表格下载中心可下载)
B、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