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求职中的安全问题及应对策略

安全知识加入时间:2011-03-14系统管理员点击:4231

     随着大学毕业生数量的增加和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大,大学生的就业焦虑也越来越高,求职心情非常迫切。许多毕业生为了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遍投简历,广搜信息,只要是符合自己意愿的招聘信息,就积极行动,绝不放过,但这也给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有的不法之徒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巧设名目,设置的求职陷阱,给大学生再次求职蒙上难以抹去的阴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据公安部门统计,这种案件在近两年内呈急剧上升趋势。面对这些问题,除了学校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外,大学生自身在求职过程中更要注意提高警惕,增强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一、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一)利用招聘,诱骗大学生踏入非法“传销”陷阱
     案例:张某是某高校美术专业的毕业生。一天,张某接到朋友周某从广州打来电话,希望他来公司工作。张某来到广州后,周某让他签订了一份合同书,并让他要交押金3千元,并承诺如辞职离开公司,押金随时如数退还。张某认为周某与自己是朋友,又有合同和承诺,便拿出3千元交了押金。当天下午,周某就带三人开始岗前“培训”。“培训”主要是讲怎样赚钱,怎样暴富和赚钱要不择手段以及“发展下线、金字塔”理论等等。经过几天“培训”、“洗脑”后,公司让他“上班”就是打电话、动员蒙骗人事的、想找工作的人来“工作”。
     大学生被非法传销组织所骗受困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大学生自身防范意识薄弱,轻信他人上当受骗;二是对同学、朋友的介绍过于信任,没想到熟人还会骗自己;三是就业压力过大,择业时放松了必要的警惕,轻信以用人单位身份出现的非法传销公司;四是个别学生存在不劳而获的思想,被非法传销组织宣传的高额回报引诱,甘愿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二)收取保证金,诈骗大学毕业生
     案例:韩某,大学毕业生,在人才交流市场,经过初步了解,与某家公司达成就业协议。但韩某了解到,进这家公司,每人要收取200元的服装保证金,用于制作工作服,离开公司的时候,200元可以原封退还。1个月后,韩某按照公司的约定来到公司的办公地点参加培训,但却发现,该公司和主管人员早已经人去楼空,才知自己已经上当受骗。据了解,在这起诈骗案中,有150多名求职者上当受骗,其中大多数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
     在就业过程中,像以上类似的诈骗案很多,骗子往往打着招聘的幌子,要么收取“报名费”,要么收取“保证金”、“培训费”,很多大学生为了获得工作的机会,对于明知道是无理的要求,也不敢拒绝。但骗子们往往就抓住了大学生的这种心理,开始行骗。
    (三)盲目签约,不合理条款上当
     案例:王某,大学毕业生,由于急于找到工作,没来得及仔细推敲合同里的条款,结果不但失去了这份工作还付了一笔违约金。据其称,他与公司签合同时还未毕业,但公司要求其进入实习期。在4个月的实习期里他卖力地工作,却只能得到300多元钱的“实习工资”。实习结束后,他以为工作已经敲定,打算回学校修完剩下的一些课程,9月再回到公司正式上班。但当他向公司请假时,公司却以合同中“工作前两年不得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条款为由,认定王某违约,索要违约金。王利只好交了2000元的违约金。
在大学生择业的过程中,像王某这种情况的比较普遍,由于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很多用人单位都提出了一些明显的不合理条款,如违约金、服务期等。对于毕业生来讲,虽然知道这些附加条款是显失公平的,但也不敢明确表示异议。现实生活中,在职场上把“试用期”当成“剥削期”已经成了一些无良老板逃避法定义务的惯用伎俩。
    (四)就业难,女大学生求职安全危险增多
     案例:女大学生王某,几天前到省会某地做家教时被杀害。由于过分的轻信他人,该同学在未经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只身去应聘家教,结果遇害。
     近年来,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不法侵害的事情层出不穷,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问题要时刻牢记,危险离我们并不遥远,就业机会有无数,但生命只有一次。
    (五)利用求职者个人信息进行诈骗
     案例:毛某,是大学毕业生的家长,日前在家中接到一个长途电话,称其在儿子在车祸中撞伤,正在医院抢救,急需手术费5万元。毛某闻讯立即拨打儿子手机却怎么也打不通,相信真的出事了。就在此时,一个自称是儿子学校领导的人又打来电话,证实确有其事,并留下一个账号。毛先生连忙筹集了5万元汇过去。几小时后,毛先生终于打通儿子电话,方知上当受骗。
近期以来,套取并利用求职者信息进行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往往要填写一些表格,其中涉及到很多个人信息,尤其是网上求职,要求填写的内容更是事无巨细,从个人电话号码,到家长姓名、家庭住址、家庭电话、父母情况一应俱全。许多毕业生粗心大意,随意填写,结果给骗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六)未签劳动合同,自身利益受损
     案例:应届毕业生王某与某私企达成工作意向,双方当场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1个月后,王某毕业,并顺利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工作。但该企业始终不愿意与小王签订《劳动合同》,得到的答复是: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中并没有明确要求何时签订劳动合同,更何况关于工资、劳动期限等条款在《就业协议书》中已有约定,双方没有必要为此再另行签订《劳动合同》。王某觉得双方确实没有约定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而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似乎也有道理,就不再向单位提起此事。不料一日忽被裁员,公司一分赔偿金也没给。王某后悔莫及。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存在着不同,《就业协议书》作为一份简单的格式文本,很多诸如工作岗位、工作条件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并不在《就业协议书》中直接体现。因此,单凭《就业协议书》对于学生正式报到就业后的劳动权利无法全面保障。
    二、毕业生求职中的安全应对策略
    求职大潮风起浪涌,既蕴含着无数机遇,又隐藏着险滩暗礁,毕业生只有牢牢记好求职安全带,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才能够做到一帆风顺。
   (一)层层过滤,确保就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学校就业信息网上发布的就业信息,都经过了严格核实,包括核实用人单位的工商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通过电话向当地有关部门核实等,基本上确保了就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对于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就业信息,一定要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核实。
   (二)面试过程中,要时刻保持安全的警惕性
    在求职过程中,毕业生更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擦亮眼睛,识别就业陷阱的迷惑。
    1、当前往面试的第一天或职前训练的前几天,要留意该单位是否继续隐瞒工作性质及业务性质。
    2、面试地点偏僻、隐密或是转换面试地点的状况,或是要求夜间面试者,皆应加倍小心。面谈地点不宜太隐密,过于隐密地点不要去。对于用人单位约您面试的地点,如果不是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信息,是您从其它渠道获得的信息,用人单位约您到宾馆或其它非公开、非正式场合见面,绝对不能贸然前往。
    3、面试时,要注意以下环节:一是应详记该单位及主试官的基本情况及特征;二是对方所提工作内容空泛不具体时,不要被夸大言辞所迷惑;三是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印章等证件,不宜给对方;不可轻易出示银行账户号码及密码,以免不法之徒有机可乘;四是主试官说话轻浮,暧昧不清,眼神不正常等都是危险的前兆;五是如果有不安全、不对劲的感觉或不正常的状况,要以某种借口来迅速离开该单位为宜;六是拒绝不合理的邀约及要求;七是在面试时尽量不要随便喝饮料或吃东西。
    4、进行面试的过程中,如果遇到用人单位要您交保证金或其它培训费用(如报名费、训练费、材料费等)时,一定要慎重,千万不要为了保住工作而盲目交费。
    5、面试前后随时与学校辅导员、同学、家长保持联系,并告知面试场所地址及电话号码。
    6、要求提供亲友名单,身份证号码(复印件)均可能有诈财之患,要注意避免!
    在求职过程中,毕业生为了预防“陷阱”,要做到:一忌贪心,看到“高薪”字眼首先要掂量一下自己,然后再摸清对方的背景;二忌急心,急于找工作的心理让一些人找到了借机骗财的机会,这些人以各种名义收取应聘者的费用后,便人去楼空;三忌糊涂心,求职者要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脉络有个清楚的构想,只要仔细研究还是能识别招聘中的大多数欺骗的幌子。要时刻提醒自己,不缴不知用途的款,不购买自己不清楚的产品,不将证件及信用卡交给该公司保管,不随便签署文件,不为薪资待遇不合理的公司工作。
   (三)求职后,要谨慎行事,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需要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在形式上宣告了就业工作花开有果,尘埃落定。但近来,就业协议引发的纠纷屡有发生。有的毕业生正式到单位报到后,单位却一改初衷,擅自降低劳动报酬,变更原来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更有甚者以“试用期”(或见习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使得毕业生长期处于“试用期”,做最累的工作拿最低的报酬,从而利益受到侵害。所以,在签订就业协议以前,一定要反复斟酌,多方面考察,方可落笔。